中評社台北12月22日電/高雄縣市12月25日合併,合併後的高市府非自償債務約新台幣1410億元,平均每名市民負債5萬900元;不過,合併後的高雄市總資產含土地、建物設備等有1兆816億元。
中央社消息,高市府現任財政局長雷仲達不諱言財政問題,他說,高雄市依法舉債,舉債制度高雄縣、市不同。他說,市府正在執行“十年財政收支平衡計劃”,從2005年開始降低歲出、入短差數額。經過多年管控,他盼2014年財政收支平衡,屆時高雄市就有更多的償債能力。
高市府統計,截至2008年11月底,高雄市1年以上非自償債務累積未償餘額共有1268億7000萬元、高雄縣是142億2000萬元。平均每個高雄縣民負債約1萬7000元、高雄市人均負債約9萬元;縣市合併後人均負債是5萬900元。
資料顯示,高雄市2008年度歲出預算數是712億7000萬元、高雄縣是399億8000萬元。
歲入方面,“中央統籌分配款”是縣市政府重要的財源之一;高雄市去年獲得132億元、高雄縣69億元;“中央專案補助”方面,高雄市獲得100億元、高雄縣0元,不過在一般性補助款方面,高雄市得到9億元、高雄縣有93億元挹注。總計2009年,高雄市獲得“中央補助”款共241億元、高雄縣共162億元。
另外,市府統計,2007年縣、市府的人事支出都占總預算51%以上;高市社福支出占14%、高縣占11% ;高市教育支出占29%、高縣占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