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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客家團體與大陸交流,最多可獲新台幣10萬元補助。(中評社 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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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高雄5月9日電(記者 張啟芳)高雄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為鼓勵高雄市客家團體赴大陸或邀請大陸團體到高雄交流,提供最高新台幣10萬元補助,但近3年來只有世界客屬總會赴廣州申請1件,市府歡迎客家團體多多利用。
高市府客委會表示,客家文化交流活動,是指高市客家團體至大陸地區,或請大陸地區或國外客屬團體至高市從事客家民俗、語言、歌謠、舞蹈、音樂、說唱、童玩、手工藝或文史學術等表演活動,以促進客家團體合作交流與觀摩學習。
客委會人員表示,2009年到現在,只有在2010年時有世界客屬總會來申請過一次,當時是赴大陸廣州地區文化交流,兩岸客家文化交流部分算是“冷門”,市府提供補助,歡迎客家團體多多利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