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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經濟協議(ECFA)第2次正式協商正在桃園鴻禧大溪別館舉行。(圖:海基會提供) |
中評社桃園3月31日電(記者 李仲維)兩岸經濟協議(ECFA)第2次正式協商正在桃園鴻禧大溪別館舉行,台灣主談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長黃志鵬中午在協商告一段落後表示,今天上午雙方已經針對ECFA文本的20條條文進行逐一討論,“雙方立場更進一步往前靠攏”。
黃志鵬指出,經過一個上午的協商,兩岸雙方對ECFA文本的討論進展相對快,已經完成1/3,下午還要繼續討論,迄今尚未觸及ECFA早期收穫清單。
黃志鵬表示,兩岸必須針對ECFA文本內容一條一條對照討論,還有整併的問題,他舉例指出,台灣稱ECFA是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但大陸方面是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顯示兩岸詞彙有很多不同。
黃志鵬解釋,框架或是架構一看就知道意義,但台灣的關稅調和用詞相對於大陸的關稅協調,類似這一類不容易理解的文字,就必須要進行溝通與整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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