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新政府承諾推行經濟、政治和立法改革,以“善政廉政、實踐民主、確保法治、改革經濟”為號召,歡迎海外流亡的異見者回國,最近又宣佈特赦犯人。對於這些,外界既驚且喜。但文章認為緬甸政府的種種行徑都不足以視為改革,因為改革需要從法律和制度入手。緬甸政府首先應廢除壓迫和模糊的法律。而有關保障人民集會自由、組織工會的法案則需要符合國際標準。
釋放少數政治犯到底意味什麼?這就要視乎政治犯獲釋後是否真的得到自由。他們會不會再跌入惡性循環裡,自由、參與運動、被鎮壓和被捕?
文章總結說,以上問題的答案取決於緬甸政府,要視乎緬甸政府是否容許人民自由討論、集會和參與公共事務。這次特赦應該被看作是一個機會,讓緬甸政府調解各種意見。扎加納和其他緬甸人民將繼續他們對改革的追求,國際社會也應該對此給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