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2日電/煙台海事局12日通報稱,煙台海事局11日依法滯留了1艘存有重大缺陷的日本籍船舶,經過近一天的糾正,這艘船舶已經於12日15時經復查合格後解除滯留。
新華社報道,據悉,11日下午,煙台海事局蓬萊海事處派員對停靠在蓬萊新港的日本籍大馬力拖輪“新潮丸”實施港口國檢查時,發現其未在規定期限內對防污染設備進行檢驗,驗船師也未在防污證書內簽注。根據國際公約有關規定,海事部門認定這艘船舶的國際防止油污證書無效,遂依法對其實施滯留,並通知了相關船舶檢驗機構。
根據上述情況,蓬萊海事處同時認定“新潮丸”所屬公司未有效履行相關體系職責,遂在港口國檢查報告中提出了相關體系缺陷,並向隨船公司代表提出了整改要求。
據了解,今年以來,煙台海事局加大了低標準船舶打擊力度,先後滯留國輪、外輪各16艘,減少並消除了這些船舶的安全航行隱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