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律的角度看南航“拒載”事件,乘客購買了機票,經與航空公司之間形成了合同關係。航空公司應該按機票為乘客提供約定的乘機服務。乘客也應該遵守與航空公司的約定。由於飛機安全要求很高,乘客隨意調換座位,給飛行安全帶來影響,這是錯誤行為。但是,乘客已經道歉,並換回座位,“飛行安全”隱患已經消除。在整個過程中,乘客既沒有使用不文明語言,也沒有大聲喧嘩。更沒有過激行為,機長仍然粗暴地把他們趕下飛機。此時,乘客調換座位的性質由機長維護安全變成了濫用職權。機長生氣的後果如此嚴重,實在是滑天下之大稽。
其實,航空企業不尊重消費者,並非一時之病。由於體制不順、機制不活、壟斷未破,乘客與航空企業之間信息並不對稱,除了民航內部規定以外,對航空企業的行為缺乏完善的法律制度來約束調整,造成國有航空企業諸多積弊,比如,機票價格霧裡看花,飛機晚點延誤,不尊重乘客知情權,對乘客的正當要求不通融,對自己的違約行為不擔責,封殺民營航空公司……對此,我們不能指望用腳投票來喚醒航空企業的責任與良知,而應該思考,如何激活並保護合法市場競爭、打破國有航空企業的壟斷地位;完善法律制度,加強輿論監督,消除航空企業習慣性的傲慢心態,更好地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
在此我也想奉勸傲慢的機長。在市場經濟日益發展完善、市場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機長還在耍牛脾氣,實在有些不合時宜。當下,坐飛機已經進入了尋常百姓的消費視野,航空企業的壟斷地位正在被打破。航空企業要想在市場競爭中立於不敗之地,就應該在服務質量與經營管理上下功夫。惟有如此,才能顯示企業的優秀經營理念和職業道德形象,為企業贏得良好的市場前景。否則,牛脾氣只會氣走乘客。你們航空公司的機長“牛X哄哄”,我可以坐其他航空公司的航班,或者幹脆坐高鐵去。(時間:6月14日 來源:四川新聞網 原題:“機長莫牛X,俺坐高鐵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