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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地時間9月22日上午,由(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盟(簡稱美聯盟)及洛杉磯華夏政略研究會共同主辦了為期一天的“釣魚島暨保釣歷史研討會”,來自北京、台灣、舊金山及洛杉磯等地的老保釣人士和學者就釣魚島問題從歷史、地理、政治及現代國際關係等角度,暢所欲言的就釣魚島等問題發表了看法。(中評社記者宋楷文攝) |
中評社洛杉磯9月24日電(記者 宋楷文)當地時間9月22日上午,由(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盟(簡稱美聯盟)及洛杉磯華夏政略研究會共同主辦了為期一天的“釣魚島暨保釣歷史研討會”,來自北京、台灣、舊金山及洛杉磯等地的老保釣人士和學者就釣魚島問題從歷史、地理、政治及現代國際關係等角度,暢所欲言的就釣魚島等問題發表了看法。
與會者達成三點結論並擬通過相關渠道將其提供給中國政府和台灣當局參考。1)保衛釣魚台的目標應鎖定日本軍國主義和複活的日本極端右派人士。2)中國公布海基線,執法船要在我釣魚島12海里內等海域切實執法!造成日本沒有實際控制釣魚島及周邊海域的事實。與日本既要爭春秋,也要爭朝夕。海內外13億中國人是政府堅強的後盾。3)保衛釣魚台需動員民間力量,採用硬實力對付日本,軟實力對付美國等手段,堅決反對美國袒護日本。
紐約大學終身教授熊玠在給本次研討會發來的論文中表示:我一向主張釣魚台之爭﹐中國應狀告國際法院。個人對國際法院的判例研究過,凡是國際法確切站在原告一邊的案子﹐原告是不會敗訴的。譬如1984年彈丸小國尼加拉瓜,由於美國在它海灣佈雷(又資助游擊隊入侵企圖推翻該國傾向社會主義的政府),乃以美國侵略尼加拉瓜為由一狀告到國際法院。儘管美國阻擾,國際法院1986 判決下來,美國照樣敗訴。目前既然日美攜手以聯合“奪島”軍演方式對付中國(與台灣)﹐我們應該如何應對?我仍然認為應該起訴到國際法院。但被告應是日本與美國並列。
熊玠表示,按照習慣國際法,美國在二戰終結前由敵國日本手中所奪佔的若干島嶼(包括琉球群島與釣魚島),而這些島嶼原屬其他國家但為日本竊據的,理應物歸原主。美國在1972將這些島嶼移贈戰敗國日本,是違背習慣國際法的。何況﹐按照美國所促成在1951由二戰盟邦與日本簽訂的舊金山對日和約規定,日本除了其自身四個大島以及附近小島以外,所有其竊據別國的土地與島嶼應一概放棄(surrender)。按照法律(包括國際法)上estoppel(禁止反言)原則,這個合約的規定,表示日本無權接受來自美國對琉球群島與釣魚島之餽贈。
熊玠表示,在中國再起的目前時機﹐也許有人(尤其是軍方)認為現在中國不應該再委曲求全地向國際勢力低頭,應該循“以戰止戰”原則,不惜與日本武力解決。這也許是所有用直覺思考問題人們的同樣感受。但個人覺得﹐如果孫子活在今日的話﹐一定會說“不深思政治後果者﹐不足言兵”。問題是,如果中日一戰,縱使美國因任何理由不介入,就算中國打勝了日本。中國將雖勝猶敗。熊玠表示,由於國際舞台沒有一個駕馭在主權國家之上的世界政府,所以國際法院的判決相當於一個國際權威的裁決,沒有國家能公然抗拒。中國再起,須要遵循一個與西方(及日本)不一樣的領導方式。他們動徹訴諸強權,但中國再起特別須要注意如何能“服人”。所謂以德服人的現代意義,即在目前的事件中須要盡量利用國際法評理。遇有雙方據法爭執不休﹑而我們知道國際法完全站在我們這邊時(如上所述),必須訴諸國際法院。由國際法院依法判決下來,一勞永逸,更能達到服人的最終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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