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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早前在北京舉行。(中評社資料圖) |
中評社香港6月15日電(記者 莊恭誠)身兼中央港澳工作協調小組組長的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早前在“紀念香港《基本法》實施20周年座談會”上,再次重申中央對香港特區擁有全面管治權。出席座談會的武漢大學法學院教授、兩岸及港澳法制研究中心執行主任祝捷,日前接受中評社記者專訪時指出,中央對香港特區的“全面管治權”與香港特區的“高度自治權”,都是構成《基本法》和“一國兩制”完整概念的重要部分,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概念一直體現在《基本法》的條文中,近年強調並非出於中央有意收緊香港的高度自治權,而是過去各方對中央全面管治權的概念太過漠視,令《基本法》得不到全面、準確的理解。
對於張德江在講話中提到要完善中央全面管治權和中央授予特區高度自治權的制度建設、制定和細化有關中央權力的規定,祝捷認為,中央的權力——包括張德江談及的中央對行政長官發出指令權、法律備案審查權、《基本法》的解釋和修改權等——都直接寫明在《基本法》當中,隨著香港回歸20年來出現種種問題,中央有責任、有必要細化相關制度,然而這一過程並非要超脫《基本法》的框架,或是在《基本法》之外創造新的制度和事物,而是要讓中央在行使全面管治權時有法可依、以合乎法律的方式進行,這對於崇尚法治的香港社會也是一件好事。他也坦言,這一制度建設的過程肯定會由中央有關機構完成,但相信中央在進行相關立法工作時,會廣泛聽取港人意見,並充分吸納這些意見。
香港回歸20年來,中央與反對派在涉及《基本法》的多個議題上意見分歧,張德江在座談會講話中指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允許以“高度自治”為名對抗中央的權力。被問到這一表態會否收窄未來反對派與中央的對話以至合作空間,祝捷表示,香港不同政治派別與中央對話的空間一直存在,但是對話的前提是必須回到《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框架之內。他相信中央依然希望與香港的不同政治派別建立良好的互動關係和保持暢通的交流渠道,因為香港畢竟是一個多元化的社會,中央理應具備與多元政治力量打交道的渠道和能力,這亦有助於香港繼續保持繁榮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