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4日電/“競爭中立”,這是美國國務院負責經濟、能源和農業事務的副國務卿羅伯特.霍馬茨不久前在紐約外國記者中心舉行的發布會上提及的概念。根據霍馬茨會後對記者的解釋,“競爭中立”的意思是使競爭不受外來因素的干擾,其核心是對現有國際經濟規則進行更新和調整,以“彌補現有的國際經濟規則無法保證國有企業和私營企業公平競爭的缺陷”。
挖出所謂來自中國競爭力的威脅
人民日報報道,“美國為什麼提出“競爭中立”概念?競爭受到了哪些“外來因素”干擾?“競爭中立”又如何排除“外來因素”干擾?記者圍繞這些問題調查後發現,最近半年多來,霍馬茨曾在多個場合提及“競爭中立”,而他提出這個概念的重要目的,就是為了“應對中國模式的挑戰”。
提出“競爭中立”有一個潛台詞,即認為中國模式對美國的經濟、安全和世界影響力以及國際經濟秩序已經構成直接、重大威脅,“競爭中立”將使中國的國有企業不再因與政府的各種聯繫而具備特殊的競爭優勢。
霍馬茨曾表示,冷戰結束後,以國家為後盾的企業如國有企業、主權基金等進入了市場,且競爭力越來越強,已成為全球強有力的競爭者,其發展速度在國際金融危機之後變得更快。中國在這方面最為成功。具體表現為中國國有企業借力政策支持,實現了規模經濟,降低了運行成本,提高了銷售和投資新技術的能力,進而提升了總體競爭力。
與此相對應,美國公司不僅在中國市場與中國國企競爭處於不利境地,而且在美國市場甚至第三國市場中也面臨被動局面。由此他得出結論,中國模式“扭曲”了競爭,並在多方面對美國的就業和競爭力構成了直接威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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