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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職社區服務助理的吳克穎表示現正申請公屋,希望有自己的獨立空間,曾住過九龍城百呎劏房,但難抵噪音,終搬回與家人同住,置業仍然無期。明報圖片 |
中評社香港8月5日電/香港特首梁振英計劃斥資逾10億元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青年宿舍,供月入1.7萬元以下的單身青年申請,但申請資格會與現時上限較低的公屋部分重疊,意味公屋輪候冊4.56萬名30歲以下單身青年或可魚與熊掌兼得,在入住宿舍時同步輪候公屋。房委會回應表示,會仔細探討設限,有委員建議,申請只能享公屋或青年宿舍其中一項,以免對其他申請者造成不公。
明報報道,根據房委會資料,截至3月底公屋輪候冊申請累積達18.95萬宗,當中有4.56萬宗申請為30歲或以下的單身青年,包括有41%在申請時是學生,即約18,700宗。
可住5年宿舍再住公屋
政府早前公布資助非政府機構興建青年宿舍,以市價一半租予在職青年最多5年,申請者入息上限為1.7萬元。現時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入息上限為9200元(扣除強積金後為8740元),因此公屋輪候青年有機會兩者兼得,如年滿18歲後立即申請公屋,到中學或大專畢業時便可申請入住青年宿舍最多5年,期滿時亦已輪候公屋7至8年,只要屆時放棄全職工作或離職進修,以合乎入息要求,基本上便可獲編配上樓,甚至可再以綠表購買居屋,盡享房屋福利。
倡設限制 “30歲前只能申一項”
房委會委員蔡涯棉表示,留意到青年宿舍及公屋申請資格有重疊情况,理論上青年可用盡兩種福利,但相信數目不會太多。
另一委員黃成智亦認為,兩者沒有太多雙重資助,若屆時這批青年入住宿舍後仍符合申請公屋條件,即證明他們在房屋方面需要政府長期資助。
委員黃國健則認為,容許青年在入住宿舍後仍享有公屋輪候資格,會對其他公屋輪候者不公平,建議房委會考慮30歲以下青年只能享公屋或青年宿舍其中一項;若申請者到35歲或以上仍未有向上流動機會,才可再獲申請公屋資格。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形容,青年宿舍像“高檔中轉屋”,給青年在輪候公屋期間有穩定地方居住,但措施有違申請者獲一次資助機會的原則;也擔心推出後會吸引更多人申請宿舍,造成虛假需求。
房委會:了解青宿細節再商討
房委會發言人回應說,了解民政事務局會與相關機構研究青年宿舍細節,房委會會配合研究,待確定細節後,會仔細探討是否需要就公屋申請資格作相應安排。民政事務局發言人稱,青年宿舍並非房屋政策一部分,宿舍屬過渡性質,協助有需要在職青年在入住期間透過儲蓄,製造有利條件實踐理想,而非解決青年長遠住屋需要;當局會繼續與相關部門研究細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