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2月26日電/廣西南寧的張先生最近購買首套住房,需要開“無房證明”以獲得貸款優惠利率。他驚訝地發現,要得到這張證明“沒有房子”的薄紙,竟然需要花60元。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除了南寧,在濟南、武漢、長春等全國多地,“無房證明”都必須在政府限定“獨此一家”的機構辦理,並收取20元到60元不等的費用。
利用檔案收費是中央簡政放權規範禁止的重點,早在2013年就已明令禁止。然而一年多過去了,還有不少地方無視禁令繼續收錢。這些涉及民生,動輒數億元的收費都流向哪裡了?
查詢打印蓋章就收幾十元,該不該和怎麼收各地標準不一
在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張先生被告知,開“無房證明”要收取“查檔服務費”60元。張先生感到不解:僅僅是查一下數據庫、打印、蓋章的簡單工作,憑什麼收這麼多錢?
據了解,“無房證明”與百姓生活密切相關。要享受中央頒布的銀行首套房貸款最低7折利率優惠、地稅局的首套普通住房個人所得稅率1.5%等價值數萬元的優惠政策,都需要這張證明。在一些限購城市,“無房證明”更是必不可少。
廣西國海律師事務所律師黃可忠告訴記者,2012年初,他到南寧市房屋產權交易中心開房產證明,被收了60元的“查檔服務費”。他認為不合理,提起行政複議。經相關部門協調,房產局退還了對他的收費,但此後卻繼續向其他市民收取。
“這3年來,我每年都針對房產信息‘查檔服務費’提起訴訟。如果官司贏了,今後市民就不用交這筆冤枉錢了。”黃可忠說。
關於檔案服務費的問題,各地標準不同。該不該收、怎麼收,很大程度上與具體執行部門對政策理解、把握相關。廣西柳州市物價局一名負責人表示,上級部門批准的收費項目中有“利用檔案開展服務”,但開具“無房證明”的當事人在房產部門連檔案都沒有,就不存在利用檔案進行服務,怎麼還能收費?“我們現在已經停止了這項收費。”
根據財政部、國家發改委的文件,從2013年8月1日起,全國統一取消和免征33項行政事業性收費,其中檔案部門的“利用檔案收費”赫然在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