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2日電/日前,經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紀委對國家旅遊局原副局長、黨組成員霍克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霍克嚴重違反廉潔自律規定,收受禮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為謀求個人職務升遷,向他人行賄;洩露黨和國家秘密。其中,受賄、行賄、洩露黨和國家秘密問題涉嫌犯罪。此外,霍克還存在干擾、妨礙組織審查的行為。
霍克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長期在重要崗位工作,本應牢記黨的宗旨,嚴守黨的紀律,保持清正廉潔,但其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組織紀律和保密紀律,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中央紀委審議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霍克開除黨籍處分;由監察部報國務院批准,給予其行政開除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