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梁振英再次否認唐英年上周在電視辯論時指控,反指唐竟然在毋須提出證據,亦無其他人支持他,只有其他人出來否定他情況下,強指受到別人誹謗,完全是賊喊捉賊。
直到答問大會結束,唐英年首次進一步透露,梁振英是在行政會議中,提出以防暴隊和催淚彈對付示威者的言論。他說,當時正值七一遊行後,坊間有人作出包圍立法會、癱瘓中環和血洗中環的言論,故會上討論是否要硬推廿三條。唐英年堅稱當時親自在場,親耳聽到,他對梁振英的說話有強烈感受,所以清楚記得。
唐英年指,由於梁振英否認曾講過這番言論,與事實不符,涉嫌違反選舉及舞弊條例,故他昨日已向廉政公署備案,並委託律師發律師信,要求梁振英盡快收回言論,正式公開向他道歉。
梁振英則解釋,市民當年反對廿三條的遊行,是和平及有秩序進行,故他不會提出動用防暴警察和催淚彈,即使是示威者佔據中環,他亦從來無提出這些要求。如果他當選,亦需經過社會廣泛討論後,才決定是否為廿三條立法。
對於商台續牌事件,梁振英重申,當年唐英年已表示過行政會議並無此討論,又說即使有商台人士表示曾聽聞此事,亦只是間接聽到。
本身是選委的新民黨副主席田北辰指,唐英年會上並沒有提出證據,也沒有證人,對他感覺很負面。工聯會會長鄭耀棠則不認同唐英年的論點,認為公眾利益及保密原則,不應對立。
前公務員事務局局長王永平認為,立法會及社會有意見認為,基於公眾利益,有需要公開當年行政會議,討論23條立法及商台續牌的會議記錄,故政府需要考慮是否要公開資料。他又說,政府的政策如涉及公眾利益,是可以披露相關保密資料,例如最近的西九規劃比賽便是一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