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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候選人好友搞惡作劇 或違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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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RNTT.com
2012-08-18 00:1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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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表示,前日下午接到有關舉報,暫時列作列事毀壞案處理,一名年約30歲男子被通緝。根據《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4條,任何人以欺騙手段誘使另一人在選舉中投票予某候選人或某些候選人,即屬違法,最高刑罰是罰款20萬元及監禁7年。
受影響的多名候選人批評有關行為。蔡耀昌稱,對事件感到遺憾,已報警求助;陳克勤團體則譴責做法可恥、幼稚;葉偉明指,貼貼紙者“別有用心、混淆視聽”,考慮向選舉事務處投訴。
新界東其他候選人包括︰梁國雄、劉慧卿、梁安琪、龐愛蘭、葛珮帆、張超雄、范國威、田北俊、黃成智、湯家驊、何民傑、龐一鳴、方國珊及陳國強名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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