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世界上槍支犯罪最嚴重的國家之一。2010年美國發生近1.3萬起謀殺案,其中8775起是槍支謀殺,占三分之二;槍支搶劫、攻擊的發生率分別都在10萬分之40多。在首都華盛頓,每10萬人有256件槍支搶劫案,99件槍支攻擊案,是全美槍支暴力犯罪最嚴重的城市。我們過去幾年頻頻聽到中餐館外賣郎被槍殺的消息,可以說並不出人意料。
校園槍擊案通常會引起美國社會的關注,從2000年至今已有170人死於校園槍擊案,2007年4月份的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槍擊案造成32人死亡,舉世震驚。槍支自殺也成為美國社會問題之一。2007年3.1萬魂斷槍口的美國人中,1.74萬是開槍自殺,1.26萬被他人槍殺。
如此嚴重的槍支問題,使得加強槍支控制的呼聲高漲,廢除擁槍權的呼籲也時有所聞,但因為擁槍權是美國憲法賦予民眾的權利,被認為體現了美國自由、民主的價值觀,也由於武器製造商和擁搶者利益集團的阻撓,廢除擁槍權之爭往往不了了之。
2008年美國最高法院曾裁定美國憲法賦予民眾擁槍權,允許他們用於家中自我防衛的合法目的。2010年最高法院又裁定擁槍權不只適用於聯邦法律,也適用於州和城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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