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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毅反駁中國不接受國際仲裁不遵守國際規則說,稱菲律賓單方面提交仲裁才是違反國際規則。 中評社記者 余東暉攝 |
針對菲律賓1978年在地圖上畫了卡拉延群島,發布總統令,稱之為菲律賓領土,王毅反駁,菲律賓1978年才提出主權主張,但所謂卡拉延群島是南沙群島的一部分,中國的行政管轄起碼比菲律賓早1千年,中國從唐朝時就把南沙群島列入行政管轄區劃,那時候還沒有菲律賓。根據1898年、1900年、1930年的三個關於菲律賓領土的條約,都規定菲律賓領土的西限在東經118度,此線以西不是菲律賓的領土範圍。現在菲律賓主張的南沙島礁,包括黃岩島,都在118度以西。如果說這是殖民時代的條約,20世紀從30年代直到60年代,菲律賓自己的法律都承認這三個條約。直到70年代,菲律賓才提出來領土主張,理由是離它近。“離它近就是它的領土嗎?夏威夷離美國很遠,它也是美國的領土呵。遠近不是判斷領土主權的標準。”王毅反問道。
對於外界有評論說中國拒絕接受菲律賓提出的國際仲裁請求,是中國不遵守國際法,王毅強調,恰恰相反,中國不接受國際仲裁正是在依法行事。首先,中國在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時,根據第298條款給予成員國的權利,早在十年前的2006年就發表政府聲明,作出了不接受強制仲裁的選擇。30多國在加入“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時都做出了不接受強制仲裁的政府聲明,包括英、法、俄、中等5個聯合國安理會常任理事國中的4個,剩下的一個美國連“聯合國海洋法公約”都沒加入。全場聽眾會意地笑了。
“我們政府發表的聲明,現在要去推翻它,當然不可能,我們要保持政策的連續性。不管是菲律賓提出仲裁,還是什麼賓提出仲裁,我們都不可能接受,因為這是政府的立場。”王毅說道。
王毅說:“菲律賓的做法恰恰違反了基於規則的國際秩序,大家都講這個,很好,fine,什麼是規則?”首先是中菲兩國元首簽字的一系列雙邊文件都規定,雙方爭議要通過談判來解決,但它違反了這個規則,拒絕與中國進行談判和對話。第二,任何仲裁按照國際慣例,要當事者雙方同意的情況下提交仲裁,但菲律賓提交之前,既沒有與中國商量,也沒有征得中國同意。第三,違反了DOC第四條--南海爭端要由直接當事方通過談判來解決,菲律賓總統是簽字的,就應當算數,這讓中國懷疑他們的信譽。第四,提起仲裁要在雙邊談判窮盡情況下才去國際仲裁,但菲律賓提出的十二、三項訴求,沒有一項訴求認真地跟中國談判過,根本談不上雙邊談判已經窮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