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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港澳持有外國護照學生赴台  享港澳生優惠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30 14:17:25


  中評社北京11月30日電((記者 臧涵整理報道)持有外國護照的港澳生赴台就學資格放寬。“教育部”近日已修訂“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讓具外國國籍的港澳學生,赴台升學可比照港澳學生方式報名,在台灣求學期間,亦能享有與港澳生相同的優惠及待遇,包括學雜費、保險補助、獎助學金等。

  香港及澳門學生赴台升學相關規定,係依據“香港澳門居民來台就學辦法”辦理。其中針對香港澳門居民身份之認定,又以“港澳關係條例第四條”規定為依歸,“所稱香港居民,指具有香港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英國國民(海外)護照或香港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者;澳門居民,指具有澳門永久居留資格,且未持有澳門護照以外之旅行證照或雖持葡萄牙護照但係於葡萄牙結束治理前於澳門取得者。”故另持有其他護照之港澳生,以往須以外國學生身份向各校申請入學。

  根據“教育部”修訂後之最新“僑生回國就學及輔導辦法”,具外國國籍,兼具香港或澳門永久居留資格,未曾在台設有戶籍,且最近連續居留香港、澳門或海外6年以上者(醫學、牙醫或中醫系連續居留年限為8年以上),得透過現行港澳學生申請赴台就學方式,含透過海外聯合招生委員會報名分發或各大學自行單獨招生管道申請入學,且入學後得享有現行港澳學生待遇。

  港生報讀2017年赴台升讀學士班之“個人申請”報名即日起至12月11日於海華服務基金受理繳件。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提醒已於海外聯招會網站線上填報系統註冊及開通帳號者,儘速填妥個人資料、志願及上傳校系審查資料,並攜帶系統提示印製的報名文件,前往海華完成身份及學歷證明核驗並繳交報名費,以免錯過報名時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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