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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小月隨賴清德列席院會,隨時準備說明蔡政府的政策。(中評社 倪鴻祥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13日電(記者 倪鴻祥)陸委會13日晚間發布書面新聞,強調蔡政府致力維持現狀的主張與承諾堅定且一貫,持續向陸方釋出善意,將努力透過各種管道與陸方溝通,至於推動“新南向政策”,與陸方的“一帶一路”並非相互競爭,而是相輔相成。
陸委會書面新聞指出,有關“立委”在“立法院”院會詢問蔡政府推動“新南向政策”面臨兩岸關係互動不佳及中國大陸 “一帶一路”倡議,將可能面對許多壓力,政府因應方式為何,陸委會提出說明:
一、中國大陸推動“一帶一路”,有其經濟及政治戰略考量,由於涉及層面廣泛,各國對“一帶一路”評價不一,亦有認具相當政治及債務風險,各國將視其自身利益及對風險的評估考慮參與程度。
二、台方推動“新南向政策”與中國大陸“一帶一路”倡議,係不同發展模式,我推動“新南向政策”並非要和中國大陸在該區域相互競爭。兩岸各具不同條件及優勢,若能相互合作,可在區域內發揮更大力量,“新南向政策”綱領中,亦包含“兩岸善意互動及合作”,台方願和對岸就共同參與區域發展的相關議題,坦誠交換意見,尋求各種合作與協力的可能性。“總統”日前亦指出“新南向政策”具有高度包容性,與“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一帶一路”等區域合作倡議,並非相互競爭,而是相輔相成。
三、我政府依據“中華民國憲法”、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其他相關法律,務實處理兩岸事務,致力維持現狀的主張與承諾堅定且一貫,亦將持續向陸方釋放善意,在既有基礎上,尋求兩岸關係的突破。面對中國大陸對於我“新南向政策”可能採取的打壓作為,政府將努力透過各種管道與陸方溝通,促其了解我“新南向政策”內涵,化解其疑慮,爭取雙方可能合作的機會。
四、政府將加強與新南向國家經濟合作及實質關係,依“總統”於106年10月11日玉山論壇開幕致詞中,針對“新南向政策”所作5項承諾,對於新南向國家提供相關經驗及實質協助,旨在增強區域國家的共同體意識,建立策略性合作夥伴關係,以增進區域和平及繁榮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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