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議院版本的《台灣旅行法》由眾議員夏波(Steve Chabot,R-OH)、薛爾曼(Brad Sherman,D-CA),和外交委員會主席羅伊斯議員(Ed Royce,R-CA)共同提出。該法案在今年1月8日在眾院無異議通過時,有81位眾議員連署。
熟悉該項立法的人說,因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7日通過版本與眾院版本無異,該議案若在參院全院表決通過,無需再回到眾議院表決,可直接交予總統簽署生效。不過這項法案要交付參議院全院表決可能要排隊數週。
此間亦有專家懷疑,此案在參議院全院能否過關,過關後特朗普總統會不會簽字?更多的專家指出,《台灣旅行法》與《國防授權法》中“美艦泊台”條款一樣,只是表達國會的意願(sense of congress)。即便真的通過成為法律,並非一定要行政當局派高官訪台或讓台灣領導人訪問華府,具體如何執行還取決於行政當局,其間有許多模糊性與彈性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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