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志群表示,正如“台灣關係法”,雖然學界對其地位有爭議,但從美國法律的角度看,它的地位其實高於中美三個聯合公報。因為“台灣關係法”是國會通過、總統簽署的法律,而外交公報是兩個政府簽署的公文,不是國際條約。他指出,中方不可低估《台灣旅行法》將對中美關係造成的傷害。簡而言之,美國從此以後有兩個對台法律,基本將台灣作為一個獨立國家甚至是親密夥伴來對待,美中關係的政治根基已經動搖。
朱志群分析,當然,美國行政部門何時去實施《台灣旅行法》將跟美中關係全局有關。一般情況下它可能不會主動去觸碰這個法,但它手里多了一張對付北京的牌。有可能的情況是,台灣領導人出訪拉美時提出要過境華盛頓,這將使白宮陷於困境。如果答應,將得罪中方;如果不答應,國會將迫使它按《台灣旅行法》處理。所以中美和兩岸關係都較好時,此法實施的可能性很小。而當下中美關係和兩岸關係都緊張,台灣或美國都有可能動用此法來觸怒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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