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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防授權法建議防長考慮派美軍醫療船訪台。圖為曾參加環太軍演的美軍最大醫療船仁慈號。 資料相 |
加強美台防務夥伴關係,強調“台灣關係法”與“六項保證”,提高台灣自衛能力,都是去年國防授權法已經強調的原則。定期進行對台防衛武器和服務轉讓,也是去年的國防授權法要求的,當時提出了“對台防衛武器和服務轉讓台灣正常化”,並以“國會意見”的方式希望美國國防部與國務院磋商,對台灣的武器和服務要求進行逐案評估,並提出了美國防長在收到台灣採購意向書120天內向美國國會委員會提交報告,180天向國會委員會進行簡報的要求。
2017財年美國國防授權法即要求美台進行高級軍官和高級防務官員官員交流項目,2018財年國防授權法延續這個要求,並更具體希望美國國防部邀請台灣軍隊參加軍事演習,如“紅旗”演習;在西太平洋與台灣舉行雙邊海上演習,考慮重建雙方軍艦互訪的適當性和可行性。這些明指美台互相參加軍演和美台軍艦互訪的建議,當時引發外界關注和中方強烈反彈。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除了延續擴大美台軍事接觸和聯合訓練之外,要求推進與台灣進行實用訓練和軍事演習機會,但沒有具體列舉什麼軍演,唯一比較明確的建議是,請美國防長考慮派美軍醫療船訪台。
2019財年《國防授權法》法案還需要美國國會衆參兩院全體投票通過,然後送交特朗普總統簽署成爲法律。涉台部分預期不會再有什麼變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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