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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是《反分裂國家法》?
http://www.CRNTT.com   2020-05-30 10:08:52


  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據華廣網報道,《反分裂國家法》是在2005年3月14日舉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的一部關於台灣海峽兩岸關係的法律。當天就經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胡錦濤簽署並立即予以實施。

  《反分裂國家法》僅適用於台灣問題。該法律的主要內容是鼓勵兩岸繼續交流合作但,同時也首次明確提出了在三種情況下中國大陸可用“非和平手段”處理台灣問題的底線。該法公布實施以來,在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行徑,維護台海和平穩定,促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等方面發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反分裂國家法


  第一條  為了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分裂國家,促進祖國和平統一,維護台灣海峽地區和平穩定,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維護中華民族的根本利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世界上只有一個中國,大陸和台灣同屬一個中國,中國的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容分割。維護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是包括台灣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

  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國家絕不允許“台獨”分裂勢力以任何名義、任何方式把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

  第三條  台灣問題是中國內戰的遺留問題。

  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統一,是中國的內部事務,不受任何外國勢力的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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