卜睿哲相信,中國政府最不希望看到的事情就是讓其領土之一執行英國的法律。因此,這實際上是北京認為香港政府能夠完成的“未竟事業”。然而,當香港政府決定嘗試履行這一義務時,2003年遭到了強烈抗議而擱置了。從那以後,香港政府再也沒有勇氣嘗試再次這麼做。所以這就是中國政府所說的必須處理好這個未完成的事情。
為什麼是現在進行這項立法呢?卜睿哲分析,這裡有一系列匯合的原因,從北京的角度來看也許是有道理的。
首先,隨著時間的推移,2003年的示威活動導致香港的政治活動越來越不符合政府制定的規則。過去15年,香港的政治運動變得不那麼有秩序,也不那麼和平。尤其是2014年持續兩個月的“佔中運動”,香港陷入一定程度的混亂。這對北京的領導人來說是一個信號--香港正在以一種對他們不利的方式發生變化。去年發生的“反修例”抗議活動甚至比2014年暴力得多。
其次,至少是一些中國官員的立法動機是,他們認為美國是幕後指使所有這些活動的人。卜睿哲不相信這種說法,但承認任何試圖說服這些官員的努力都沒有真正起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