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鵬說,賴清德煞有其事地套用國際法對國家四要素的定義,聲稱台灣“有土地”“有人民”“有政府”,所以“事實上已經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不必另行宣布獨立”。這種說辭的最大欺騙性在於刻意迴避了台灣沒有“主權”的基本和核心事實,而是強詞奪理地說“有土地、有人民、有政府”就是“事實上主權獨立”,這是極其荒謬的。如果按照他這樣的邏輯,那夏威夷是不是也“事實上已經獨立”?
李鵬強調,台灣無論從法理上還是事實上從來都不是一個國家,從來沒有擁有過“獨立主權”;世界上182個國家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交並接受一個中國原則,美國政府也多次重申“台灣不是獨立國家”“不支持台灣獨立”;即便與台灣地區維持所謂“邦交關係”的13個國家,也沒有承認“台灣”是“主權獨立國家”。即便是蔡英文聲稱的“中華民國台灣”,無論是在台灣當局現行的法律規定,還是國際社會的基本準則中,其實都不存在,沒有任何法理依據,是民進黨當局迫於形勢單方面搞出的欺世盜名之辭。
李鵬表示,賴清德聲稱的“主流民意”也站不住腳。賴說根據台灣歷次的民調,絕大多數的台灣民眾反對統一,也不接受“一個中國原則”,“九二共識、一國兩制”。但是,台灣民眾的上述疑慮,不正是李登輝、陳水扁、蔡英文數十年來的抹黑、扭曲、誤導、恐嚇的結果嗎?民進黨當局和“台獨”分裂勢力將台灣民意引導到大陸的對立面,然後要挾大陸要“正視”和“接受”這樣的民意,這是典型的強盜邏輯。為什麼馬英九當政時期兩岸在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的問題上得到多數民意的支持,實現兩岸和平發展的新局面?台灣真正的主流民意是“要和平、要發展、要交流、要合作”,民進黨當局企圖用政治綁架台灣民眾的生活,扭曲台灣社會的主流民意為他們的“抗中保台”和選舉的政治私利服務,是極不道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