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9月13日電/台北地方法院今天裁准“立法院長”王金平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的假處分聲請,王金平已繳交新台幣938萬元的擔保金給北院。
中央社報道,台北地院發言人賴劍毅指出,王金平在收受假處分裁定後,在下午5時左右將新台幣新台幣938萬1210元擔保金,向台北地院的民事執行處完成提存手續。民事執行處受理後,將執行假處分,會做其後的通知,把裁定送交中國國民黨
台北地院裁定准許王金平以新台幣938萬1210元為相對人(國民黨)供擔保後,於北院確認黨員資格存在訴訟判決確定前,得繼續行使國民黨黨員權利。其餘聲請緊急處置部分駁回。
賴劍毅指出,擔保金額938萬1210元的計算是以國民黨日後可能遭求償的薪資總額計算,以每個月32萬3490元,乘上任期2年5個月計算所得出。
賴劍毅表示,本案(假處分)是定暫時狀態,王金平雖然被國民黨撤銷黨籍,但是如果北院不准許定暫時狀態處分,讓他保有黨籍狀態,王金平日後會發生無法執行且回復“立法委員”職務,這個重大而且無法彌補的重大危險,所以合議庭裁定准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