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遇到問題,首先要看看,是否故意或惡意。大陸那麼多學生來台灣,可能因故多停留幾天,因此逾期違規,問題是“這樣違規對學校有什麼好處?”“因為交流違規學校可以獲利?”答案很明顯,沒有嘛,處罰這個重根本沒必要。
張光正指出,辦法或規章確實要有處罰機制,當然每個學校都同意且願意遵守,問題是,有必要搞得這麼嚴重嗎?
台大、政治因違規被停權,消息見報,張光正立刻找來該校國際與兩岸交流事務主管開會,檢討發現,沒有傳出違規情形。
但有承辦人員私底下透露,如果一所學校被停權半年,一所學校可能少掉七、八千萬失收入,甚至上億都有可能。
張光正說,財源收入減少是一個面項,但更要正視的是,這樣停權會擋掉兩岸學術交流,建議馬政府,比如違規哪個項目就處罰減少幾個名額,停權半年等於全部不能動,沒必要這樣處理。
他憂心,如果繼續這樣發展下去,恐怕會影響兩岸學術交流甚至倒退,理由很簡單,很多大陸學生本來嚮往台灣哪所學校,爭取可以來台灣進行學術交流或參訪,本來講好大三要來台灣,忽然不能來了,或許就沒有機會來台灣,有必要這樣搞嗎?
張光正認為,違規停權半年,對教授衝擊不太大,可以晚半年再來台灣,沒有關係,但別忘了,大陸學生讀書時間相對有限,或許就斷了來台灣的機會。
他相信學校都不是故意,總不會因為陸生或大陸教授來台違規,可以替學校省錢節省經費,就單純只是行政上的疏忽,沒有必要這樣處理。
張光正說,這又不是危害“國家安全”,賺了錢逃稅,哪有這麼嚴重要受到這樣嚴厲?況且兩岸交流是“國家政策”,也是趨勢,為何要這樣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