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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廉德瑰答中評:沖之鳥礁日本違法 讓步無用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04-30 00:19:51


沖之鳥礁鳥瞰圖
  中評社香港4月30日電(記者 臧涵)針對台灣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被日本公務船扣押,上海外國語大學日本文化經濟學院教授廉德瑰接受中評社訪問時表示,台灣在類似問題上的立場還是比較弱的,它不願與日本發生對立。這次沖之鳥礁事件給台灣人提了醒,其實向日本讓步並不能贏得日本對它的態度轉變。

  日本外務大臣岸田文雄28日召開記者會表示,“沖之鳥島”確實是日本最南端的“島嶼”,無法接受台灣“(該處)不是島而是岩礁”、因此不得劃設200海里專屬經濟區(EEZ)的“片面主張”,已透過日本在台交流協會對台灣表示抗議。

  日對沖之鳥礁解釋違反國際法

  對此,上海外國語大學日本文化經濟學院教授廉德瑰說:“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1款規定:島嶼是四面環水並在漲潮時高於水面的自然形成的陸地區域。同時第3款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者大陸架。而沖之鳥礁在漲潮時才只有16厘米,既不是陸地區域,更根本談不上可以維持人類居住或本身經濟生活,根本不是島嶼。”

  他解釋說,沖之鳥礁離日本本土大約1700多公里,作為岩礁它在漲潮時,露出水面的部分有一處約16厘米,一處約6厘米,而落潮約兩平方米左右。按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規定,必須是島嶼才有條件要求12海里的領海和200海里的專屬經濟區。日本認為,對於這些島礁,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並沒有具體規定岩礁的定義,例如多大算岩礁?多大算島嶼?所以日方認定沖之鳥礁是“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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