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鄭文燦2014年底當選桃園市長,誓言“更清廉、更謙卑”。(中評社 資料照) |
鄭文燦選前的“桃園陽光公約”;“清廉”承諾,難道標準只要涉貪案件追不到市長/副市長,就不叫貪?就不必為“清廉”承諾負政治責任嗎?就不管“桃園陽光公約”了嗎?
鄭顧問“乾爹”喬事的對象只此一樁嗎?地方上傳言很多,請檢方加油,查明真相。
本案市府發佈新聞稿說,涉案的違章工廠已罰款了,我們要問的是,這間工廠被罰後,是否繼續在營業?遍佈市內各地,雨後春筍般“種”出來的違章,罰了嗎?數據在哪?放任違章林立不嚴加取締,對得起一年多前新屋違章火警,不幸罹難的消防弟兄嗎?
懇請鄭文燦出面說明,他的“清廉”標準是什麼?他任內廣發帖子聘任的市政顧問,還有多少人是“顧”來指揮市府各局處,喬大小事?針對本案,只有將涉案者用降調來撇清切割就結了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