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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櫻琴。(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中評社桃園1月4日電(記者 黃文杰)針對大陸推動台資企業在陸上市,台灣私立中原大學財經法律系副教授陳櫻琴接受中評社訪問表示,這有助於台商在大陸體質更好,一旦股票上市,除了就地投資,還可以股票合法變現。若能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裡面都是“優等生”,一旦列入摩根士丹利指數,有助資產國際化。
陳櫻琴,中興大學法學博士,大學畢業後曾在新聞界服務,2000年陳水扁上台執政,進入“行政院”公平委員會”擔任一屆委員,後來到中原大學財法系擔任副教授及主任,她也參與台灣多家IPO(首次公開募股)審議,在中原大學開設中國大陸法、中國大陸經濟法、公平交易法、政府採購法等課程。
張志軍在上個月27日於成都參加“2017年全國台協會長座談會”時指出,大陸將推動台商在大陸上市,大陸應該將台資視為一種特殊的“內資”,台灣在積體電路、精緻農業、現代服務業等領域,仍有較強競爭力,鼓勵台商積極抓住機會。
陳櫻琴告訴中評社,台商若能在大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大陸為了保護投資人,加上A股現在境內民眾也可以購買,相信台商大陸上市,必定經過大陸保薦等審核程序,有助於國際化,一旦表現好,更可能被MSCI(Morgan Stanley Capital Internationa,摩根士丹利資本國際公司)列入指數,好的台商公司,若能在上海交易所上市,裡面都是“優等生”,一旦列入摩股,台商資產可國際化。
她說,中國大陸是我們最容易國際化的一環,台灣公司在大陸上市,台灣廠商可以籌資,繼續跨大投資,只是要留意的是,若拿台灣錢出去,有外匯管制,不鼓勵台商違法,就像當年聯電投資和艦,雖然後來有“大赦”,但是台商應該合法,要遵守企業赴外投資要點,不鼓勵挑戰台灣法律。
被問到大陸允諾推動台商在大陸上市,將台資視為一種特殊的“內資”,具有競爭產業包括積體電路,此舉是否與台積電在南京設廠有關?
陳櫻琴分析,這跟台積電到大陸設廠,沒有必然關係,但是產業也走到這裡,仔細看張志軍允許給台商八大承諾,第三項“打造更多戰略性的兩岸產業聚落”就說明一切,好比蘇州工業園區的晶圓代工,上下游供應鏈都到了,烏鎮、東莞等傳產也是,過去屬於污染性的傳產業,想在大陸拿到融資愈困難,必然逼更好廠商,帶技術、帶聚落到大陸。
她認為,大陸願意給好的台商該有融資,體質變得更好,讓發展不錯台商上市,資本主義就是這樣,企業賺錢、投資者賺錢,國家增加稅收,三方都贏家,台商透過大陸上市,可以直接進入國際化,所謂“先中國化”再到“國際化”,當然台灣企業也能夠在美國掛牌上市,不過台商只要能夠搞定大陸內需市場,早就有能力面對全世界及國際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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