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5月24日電/大華網路報今天“是非集”專欄說,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向全國人大提出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在對台部分表示“堅決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行徑”,這當然是衝著民進黨執政以來的路線。但日前蔡英文連任就職演說時,除重申4年前提到的“遵循“中華民國憲法”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來處理兩岸事務”,還表明“這是我們維持台海和平穩定現狀的一貫立場”。顯然,兩岸當局對維繫和平穩定之“現狀”,認知有了極大差異。
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的法理上,兩岸的“現狀”是世界上只有一個稱為“中華民國”的“中國”,且“中華民國”的“主權和領土範圍”,及於目前由中共政權實際統治的“大陸地區”。換言之,“中華民國”在法理上不承認中華人共和國的存在,但不否認除目前實際統治的“台灣地區”外,“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是由中共政權所“分治”。
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法理上均不承認“中華民國”的存在,且同意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世界上唯一的“中國”,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中華民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在法理上雖有互斥性,但對未實際統治地區皆以“憲法”規定屬於自己的主權和領土範圍,此種具相互涵蓋性的“憲法”規定,正是認定“中國”並未“分裂”的法理基礎。
兩岸關係起源於“中華民國”在二次大戰後發生內戰,導致“中央政府”退守台灣,但正因“中華民國”和中共在大陸另成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均在法理上主張自己是世界上唯一的“中國”,因而國家並未“分裂”。也因此,中共要追求的是國家的“完全統一”,因為“不完全”而有待統一的部分,僅在於結束兩岸“分治”的狀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