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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長廷:施明德夫妻3天內拿不出證據就提告
http://www.CRNTT.com   2021-11-08 21:59:57


謝長廷晚間臉書發文表示,施明德夫婦3天內若對指控他是特務一事提不出證據,將委任律師提告。(取自謝長廷臉書)
  中評社台北11月8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與妻子陳嘉君質疑駐日代表謝長廷曾為“調查局”特務,謝長廷今晚間於臉書指出,“施明德夫妻的指控傷害我和家人極深”,若他們3天內再不提出證據,就委任律師,一切攤在法庭由司法審理。

  謝長廷臉書全文:

  施明徳、陳嘉君夫妻在十多年前就指我是特務,而且向“調查局”拿了20萬元云云,非常聳動,還一直叫我要去法院控告,不然就是承認云云。
  
  事實上,法院已經調查清楚結案了,在法院具結偽證判罪並公開詰問後,當時告訴他們訊息的前“調查局”副局長高明輝、謝姓幹員都說我不是線民,而只是他們爭取的對象,曾經要用錢爭取。但我拒絕,最後有沒有拿,他們改口說沒有看到或記不淸楚,依“調查局”當時的攻略作法,爭取不到,就是打擊分化,散布我是線民,就是分化我和同志的感情,這些都有證據和證詞在卷宗,最後判決我勝訴。

  另外,陳嘉君說什麼白姓“調查局”幹員的事,這位白先生業經我提出告訴,判決有罪在案。並向我書面道歉。

  施明德夫妻的指控傷害我和家人極深,我費了很多時間、精力在法院取得公道,判決和筆錄都在臉書講過,為什麼施明德還是留聲機跳針式的重複舊訊息呢?他們應該指出上述法院判決有什麼問題?有什麼不可信?才對,而不是一方面不承認法院的確定判決,一方面又要求我再去法院告。

  施明德也許認為我要控告他們才算數,這很遺憾,我一向尊敬他是民主前輩,又是前主席,不願讓人看笑話,讓他二十多年,今天他越扯越大,似乎要把台灣民主的歴史改寫,把民進黨創黨先進都打成特務,似乎跟一般名嘴無差別。如果他希望這樣,那也只好訴諸法律。不過,真的勇於負責,就不要學名嘴老是用問句或用無法反證的事來逃避法律責任。例如“美麗島大審會沒卧底律師可能嗎?”“美麗島辯護律師有誰不是特務?”“江鵬堅死前告訴我他是特務”“民進黨建黨蔣經國怎麼會不知道?”這一類都是無法控告的,記得媒體報道,施明德夫婦在紅衫軍事件後,自已打官司贏了上千萬元賠償,相信他們對法律規定已經很內行,知道如何影射不必負法律責任。

  不過陳嘉君公開稱“高明輝在法院說謝長廷是特務”,這個說法,調出法院筆録就可以證明有沒有?所以我反駁說“含血噴人”,但她迄今提不出證據,不知施明徳能不能提出證據?要不要共同負責,沒有證據當然就要負法律責任。三天內再不提出,我就委任律師,一切攤在法庭由司法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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