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2日電/俄羅斯總統網站11日發布消息說,俄總統普京當天簽署關於俄停止執行歐洲人權法院3月15日後作出的判決,以及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不再作為俄法院重審案件依據的法律文件。
新華社報導,根據俄法律信息網站發布的相關文件,俄羅斯停止執行歐洲人權法院3月15日後作出的判決,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也不再作為俄法院重審案件的依據。此外,為保障俄公民權利,在2023年1月1日前,俄總檢察院仍可根據歐洲人權法院在2022年3月16日前作出的決定向相關申請人支付賠償金。
5月18日,俄國家杜馬(議會下院)一讀通過兩項法案,規定俄不再執行歐洲人權法院3月16日後作出的判決,也不再將歐洲人權法院判決作為俄法院重審案件的依據。根據二讀時議員提出的修正案,該日期從3月16日改為3月15日,即俄遞交退出歐洲委員會申請的日期。
俄羅斯3月15日宣布啟動退出歐洲委員會和《歐洲人權公約》程序。俄外交部在聲明中說,北約與歐盟國家惡意利用其在歐洲委員會的多數地位,將該組織變成反俄工具,拒絕平等對話。在當前條件下,俄方不會留在歐洲委員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