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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校園一隅。(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7月20日電/民進黨桃園市長參選人林智堅論文抄襲案,其中一份碩士論文來自台灣大學國發所,外界十分關注台大審查進度。台大今天表示,校方已依據〈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成立審定委員會,並依程序展開調查,將於2個月內完成審定。台大也說,依規定將通知被檢舉人、林智堅提出書面說明或到場陳述意見。
由於林智堅已確定代表民進黨角逐桃園巿長大位,論文門一事牽涉層面甚廣,外界對於台大能否扛得住壓力而完成審查,多有疑慮與質疑。
台大指出,教務處為受理單位,教務處於接獲檢舉案件後,經教務長及教務處人員於4天內完成形式要件審查後,確認是否受理。對於受理之檢舉案件,移請被檢舉人所屬學院於10日內組成審定委員會,並於兩個月內完成審定,其程序應以秘密方式為之。
台大也說明違反學術倫理的行為,乃是根據〈國立台灣大學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案件處理要點〉,其中包含抄襲、舞弊等。抄襲、舞弊或其他違反學術倫理行為之認定,須經校內相關學院組成之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審定委員會審定。
另根據處理要點,審定委員會將以院長擔任召集人,林智堅一案召集人將是台大社科院院長蘇宏達。蘇日前也表示,“社科院的學術聲望已經受到嚴重傷害,一定要全力捍衛才行。”並強調調查絕對毋枉毋縱。
台大提到,博、碩士學位論文違反學術倫理之檢舉,檢舉人應以書面載明具體事實,檢附證據,並具署真實姓名、聯絡電話及地址,經查證確為檢舉情事,應即進入處理程序。檢舉人之身分應予嚴格保密。對於匿名檢舉之案件或其他情形之舉發,本校教務處於必要時,得依職權主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