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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學術文化基金會董事李建榮。(中評社 黃文杰攝) |
李建榮回憶當年辜汪會談的預備性磋商,在北京釣魚台賓館,當時還在台北中時晚報任職的他急著採訪,玻璃門窗明几淨,沒有注意到,直接撞到頭,到現在還記憶深刻。
他說,如果沒有31年前的香港會談跟後來的兩會函電往來,蘇起歸納成為92年共識,沒有當年求同存異的共識,沒有30年前的4月初的預備性磋商,也不會海基會跟海協會的4項共同簽署文件。
他表示,九二共識“同”的部分,就是兩邊政府目前統治區域雖然不及於對方,但是雙方自己的“憲法”架構都是主張一個中國。所以當年所謂的一中各表說法,大陸很堅持一個中國做談判基礎,我們當時的政府主張說一個中國或一個中國原則,我們是沒有問題的,但是對於誰要代表中國,要各自來說明、各自表述。
李建榮認為,大陸當時最後的回覆,只要確認兩岸的政治地位是同屬一個中國原則,誰代表中國?暫時不要表述,當時我們的主張是一中各表,大陸主張一中可以暫時不表,這就是同跟異之間最大差別,所兩岸要恢復兩會之間交流互動,求同存異原則還是要把握住“同”的部分。
他告訴中評社,雙方回歸到堅持自己本身“憲法”的主張地位,“同”裡頭當然還有兩岸同屬中華民族,兩岸共同的發揚中華文化,這是可以多做的,過去在台灣推動中華文化復興,成效之好還令大陸稱羨,派人專門來台灣學習,現在兩岸要和平發展,台灣也要努力發揚中華文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