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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重申,但特首候選人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否則就是違反《基本法》,但提名委員會的提名方法及程序需要研究。(資料圖片) |
全國人大代表主席團成員范徐麗泰回應表示,預選可能是初選,要視乎篩選的定義。她又認為,《基本法》條文中提到提名委員會按民主程序來提名,這句話值得深思,以她的理解,少數服從多數,估計是投票過程或初選機制。
被問到篩選是否代表泛民不能“入閘”,范太表示預選並不代表要針對任何人,她舉例如果有20名候選人,一人一票可能有混亂,需要有制度讓公眾認識候選人。
立法會主席曾鈺成亦指,提名委員會的提名程序、方式是否符合民主及公眾接納,需要研究,但必須由提名委員會提名,否則就是違反《基本法》。
新民黨主席兼行會成員葉劉淑儀表示,任何民主選舉都有預選機制,如外國總統選舉亦會預先在黨內舉預選,她認為只要機制符合民主程序、公平公開沒有問題。
而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則說,不應一起步就排除任何人士參選,她認為香港人有智慧,不會選一個與中央對著幹,不能與中央合作的人做特首。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表示,特區政府會在適當時候就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的具體安排,啟動程序,並進行廣泛諮詢社會各界和公眾意見的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