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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兼教協總幹事的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表示,他們不認同家長聯會在旺角舉行集會,而特首梁振英要求教育局局長交報告,令事件再次升溫。(中評社記者攝) |
身兼教協總幹事的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亦表示,林慧思事件原已開始降溫,交由學校處理,但梁振英卻將事情政治化,再次升溫,亦破壞原有投訴教師的機制,令學校不知如何是好,等如摑了表示事件告一段落的吳克儉一巴掌;他認為梁一面倒為爭取警方支持,不排除為爭取警隊好感,就明年“佔領中環”強硬拘捕而鋪路,他指若對方為爭取好感,可利用其他場合嘉許,不需要打壓異己。
民協馮檢基質疑梁振英為轉移視線,減少社會討論他及其班子的負面新聞。
梁振英落區時亦提到,政黨要求廉署調查前行會成員林奮強及張震遠,經調查後沒有足夠證據,但舉報者沒有說過一句抱歉說話。當時民主黨有份舉報,該黨主席劉慧卿批評要舉報者道歉是荒謬,等如恫嚇港人不要去舉報,若香港沒有廉政公署就“完蛋了”。
不過,前副廉政專員郭文緯發表公開信,指政黨近年喜歡向廉署舉報“懷疑個案”,並邀請傳媒採訪及進行“公審”,甚至“未審先判”,林奮強雖獲廉署證實清白,但過去10個月受到困擾和痛苦,發動輿論公審的人,應向林奮強一家致歉。郭又提到,梁振英質疑有政黨人士以廉署作為打擊異己的政治工具,迅速惹來政客及學者等人士口誅筆伐,但他們忽略了香港肅貪倡廉最重要的法律依據,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規定所有涉及廉署個案的內容,包括投訴及被投訴人的身份、指控,以及調查一切細節,在個案轉交法院,或至少廉署正式搜證及拘捕前,都必須保密,透露有關資料的人,即使是傳媒,即屬違法,最高可被判入獄一年。
另外,公民黨在7月27至8月1日進行民調,訪問了1366名受訪者,6成7人表示家人在上水擁有土地的發展局局長陳茂波在新界東北發展有利益衝突,近6成人認為陳不適合繼續推行計劃,有一半人認為“梁班子”上任以來,沒有誠信管治香港;不過,有兩成人及3成4人認為陳茂波沒有利益衝突及適合推行計劃,有3成人指“梁班子”有誠信。
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表示,會舉辦街頭及網上活動,要求陳茂波下台,並於立法會復會後,要求內務委員會引用權力及特權法調查陳茂波,亦會在大會上向特首梁振英提不信任動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