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日電/中央日報網路報今天發表社評說,今年是九二共識二十週年,海峽兩岸都分別舉辦研討會,然而,弔詭的是,民進黨到今天都還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甚至於最近到大陸訪問的謝長廷,都不承認有九二共識。
社評認為,九二共識是否存在與否,是一個事實的問題,不容任何人以自己主觀的立場來斷定。
法庭之上,被告幾乎口口聲聲為自己辯解,宣稱自己沒有犯罪,但究竟有無犯罪,法庭講究的是證據,而不是靠被告的一張嘴而已。當年參與九二共識的人,不少後來投靠了綠營,轉變了立場,現在他們否認九二共識的存在,其實已淪為一種立場的表達,而不是對客觀事實的描述。
的確,一九九二年並沒有“九二共識”這四個字,但不能因為當年沒有“九二共識”這四個字,就否定了當年兩會所達成的共識。九二共識的形成,有其過程。當初兩會為了協商文書查驗證的協議,一開始就碰到了一個中國原則的問題,大陸一開始就堅持將一個中國原則寫在協議前言之中,但這個未經定義的一個中國原則,在國際上很容易被解讀為台灣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因此台方堅決反對。
為了解決僵局,一九九二年十月二十八日雙方在香港會談,台方提出了五項方案,大陸也提出五項方案,但雙方都互不接受。十月三十一日,海基會經“陸委會”授權又提出三個方案,但陸方並未表示意見,先行於十一月一日離開香港,使商談中止。後來海協會於11月3日發布新聞表示,願意接受三案中之一案,亦即“在海峽兩岸共同努力謀求國家統一的過程中,雙方雖均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但於一個中國的涵義,認知各有不同。惟鑑於兩岸民間交流日益頻繁,為保障兩岸人民權益,對於文書查證,應加以妥善解決。”海協會並建議就表述的具體內容另行協商。海基會認為既然大陸接受台方的方案,且可以各自表達,已無須再協商,隨即於同一日發布新聞稿,表示將依國統會同年八月日有關“一個中國”涵義的決議,來表達台方主張,並正式去函通知。十一月十六日海協會書面回復:“我會充分尊重並接受貴會的建議”,並將台方表述原文共83字作為附件,函中也說明該會表述內容,即“海峽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的原則,努力謀求國家的統一。但在海峽兩岸事務性商談中,不涉及"一個中國"的政治含義。本此精神,對兩岸公證書使用(或其它商談事務)加以妥善解決”,計72字。
由這一段歷史與文件可知,海協會充分尊重並接受台方的建議,而且雙方都各自提出了自己的表述文字,這不是共識又是什麼?這些表述文字反映了雙方雖都堅持一個中國原則,但各有各的定義,這就是求同存異,這就是擱置爭議。蘇起只是用“九二共識”來指涉雙方達成的共識而已,現在綠營人士只在名稱上做文章,卻不敢如實面對歷史事實。
我們相信,真金不怕火煉,九二共識白紙黑字的歷史,豈能任人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