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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立倫(左)授權消防局長黃德清(右)籌畫“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中評社 李文輝攝) |
中評社台北1月23日電(記者 李文輝分析報道)民進黨主席蘇貞昌21日呼籲新北市長朱立倫“登高一呼”參與反核四連署,朱立倫旋即表示已經準備成立“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然而缺乏法源基礎,“核監會”還沒誕生,就注重是一個連橡皮圖章都當不了的疊床架屋組織。
自從2000年民進黨執政伊始,停建“核四”不成、虛增內耗以來,“反核四”一直是“政治議題”、也是個“假議題”,一如台獨,同樣列為民進黨綱的“非核家園”,在現實世界裡,以前是“不可能的任務”。
直到日本福島核災發生,人們才驚覺到,核四這個“美皮日骨”、“買保險式”的拼裝核能電廠,真的像是環保團體長期以來“嚇”大家的那樣,可能是隻“酷斯拉”大怪獸。一旦釀災,不只是廠址新北市貢寮,更將殃及全台,甚至鄰近的大陸、東南亞,加上大陸近來在距台灣68海浬的福建福清,也在興建核能廠,因此促成了兩岸18項協議中,最沒有爭議的“海岸兩岸核能安全協議”的簽訂。
過去,因為有“別設在我家後院”的“鄰避效應”(NIMBY),即便有《公民投票法》、即使全新北市加台北市公民全都反對核四,因為這是全台議題,在“不設你家,難道設在我家”的心理因素下,反核四要是全台公投,照樣不會過。
由於核能電廠已經成了從台北縣到新北市的原罪,過去也有台北縣籍“立法委員”、包括現任副院長洪秀柱,只是在“立法院”支持核四預算,在當時民進黨籍台北縣長尤清執政下,硬是在地方選舉時,多一張“選舉綁罷免”投票單,儘管沒過,當事人心理也很不好過。
目前台灣對於核能安全的規範,只有著重事故發生時的《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在預防部分,有時連專業的原子能委員會,都對實際運作核電廠的台電束手無策,最顯而易見,就是不斷累積的核能廢料,是儲存在核電廠裡?丟去蘭嶼?還是兩岸合作新疆塔里木盆地?這類資訊連地方政府都沒有,要叫臨時編組的“新北市核能安全監督委員會”如何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