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盟各國一直盼望成立銀行聯盟,並為此進行了近半年的艱難談判。上周,歐盟財長們終於就該聯盟的“單一解決機制”達成協定,計劃對歐洲各銀行徵稅,在10年內籌集550億歐元的專項運作基金。
可是,這項被德國財長朔伊布勒視作一大突破的協定,也遠不是那麼回事。
首先,550億歐元的資金總額可謂少得荒誕,單單救助一家銀行就有可能將其全部用光。而且,資金全部到位得要等到2025年,而對期間可能需要的聯合行動,各國並沒有制定任何計劃。同時,在基金籌備階段,這筆資金將被分散置放於多個獨立國家,仍然受到銀行倒閉和國家破產的威脅。再者,就算資金到位了,對應的啟動程式也將受制於複雜繁冗的歐盟標準。除此之外,目前仍有很多具體細節尚待明確,其中關鍵一項在於,如果歐盟和成員國當局意見不一,誰將擁有這筆資金的最終決定權?
有人會說,歐元區各國還有一個5000億歐元的歐洲救助基金(ESM)可供借貸,原則上,ESM也可以為破產銀行的資金重組提供資金。但是,ESM所要求的條件及情況十分極端——比新的專項資金還要嚴苛——這讓該項基金變得幾無意義。
這類基金本該為金融市場提供及時而有效的資金援助,這樣說來,新的專項資金顯然不能達標。
當前,歐盟各國甚至沒有討論未來財政合作所要面臨的更大挑戰:達成真正的,具備集體借貸及協作減債功能的,能夠制定集體財政刺激計劃的財政聯盟。
歐洲經濟需要的是長線且持續而不是點狀卻無效的救助。默爾克有義務也有責任讓她的國民明白,德國的國家利益與其所處大陸的集體利益不可分割。要讓歐盟興旺發達,就不能讓較弱國家在嚴格監管下繼續停滯不前,相反地,各個成員國應當齊頭並進、共求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