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市民要求實現普選或所謂“真普選”的意願已在各個民調結果或經多個團體政團充分表達,毋須透過一個取向偏頗、自設“篩選”且“冇得揀”的投票來確認。況且,市民投來投去又如何,看似表達了民主意願,實際可能只是做了激進政客的玩物和工具。以激進勢力的歷史前科來看,一旦操控了選舉結果而奪取“佔中”主導,根本就沒有可能在行動實際發生時恪守所謂的“和平、理性、非暴力”,反倒更可能假市民之名,把香港推向暴力衝突的深淵。市民若貿然參與公投,就將等於為激進勢力“抬轎”,實為助紂為虐。
政制發展尚未定論,政改討論仍舊開放,6.22公投也絕不是激進勢力鼓吹的“一個決戰”或所謂的“最後鬥爭”。中央、特區政府及本港各界(尤其法律界)都已反覆說明“佔中”為何違法,及公提、政提如何違憲,但反對派仍要發動群眾以違法的方案和行動要挾中央,破壞循序漸進的政改進程,是對市民的最大背叛,市民必須有所警醒,切莫上當受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