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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毛短褲開會被斥 換褲鬧劇擾停大會(組圖)
http://www.CRNTT.com   2014-07-10 01:22:24


梁國雄向記者“訴苦”。
  中評社香港7月10日電(記者 廖梓達)香港立法會昨日下午恢復二讀追加撥款條例草案,民建聯議員葛珮帆在會議期間提出,社民連梁國雄身穿短褲出席會議並不莊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隨後宣布休會,並翻查相關議事規則,大會暫停近一小時,至梁國雄更換長褲後,才得以恢復。

  當時,梁國雄正在發言,葛珮帆突向曾鈺成投訴,指梁國雄身穿短褲出席會議,並不莊重,有違議事規則,又質疑如果今天可以穿短褲開會,以後是不是穿泳褲都可以,甚至“唔著褲都得(不穿褲子都可以)?”

  主席曾鈺成其後裁定,梁國雄衣著不符議事規則,要求他立刻離開會議廳,更換長褲後,再返回會議廳。

  腳傷未愈的梁國雄即席提出反駁,又指女議員也可以穿短褲及露趾鞋,為何男議員不可。曾鈺成再度要求梁國雄離開會議廳,並宣佈暫停會議,以翻查議事規則。

  經過十幾分鐘擾攘,梁國雄終走出會議廳,面對記者即批評葛珮帆涉嫌“歧視”,揚言“議事規則大過天的時代”已經過去,批評葛珮帆“不入流”及“浪費時間”,相關指控更是對其“侮辱”,但為了在未來4日繼續行使議員監察權,決定“忍辱負重”上樓換褲,云云。他又表示,將就主席決定提請司法覆核。

  面對鬧劇,有議員直呼“冇眼睇(看不下去)”,笑言長毛“要‘拉布’,自己又唔著多啲布(穿多一點)”,“已經很短,不能再剪(布)。”有議員亦批評,梁國雄此舉形同變相“拉布”。

  立法會大會一度休會。梁國雄重返會議廳後,即向曾鈺成回擊,批評有議員“衣著妖冶”,引得經民聯梁美芬即場不滿,後者向曾鈺成提出投訴,要求梁國雄收回言論,惟曾鈺成認為“冇聽到佢話邊個妖冶(沒聽到他說誰)”,未作處理。新民主同盟范國威隨後幫腔梁國雄,稱可以為其做人證,證實梁言論並非針對梁美芬,又指“妖冶需要客觀條件”,認為梁美芬對號入座是“過慮”。

  至此,短褲鬧劇耗時近一小時。大會其後終得以繼續。

  根據立法會議事規則第42條,議員進出立法會會場,在衣飾及擧止上須保持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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