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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黨立法會議員何俊仁聲稱違反禁制令與違反公安條例效果一樣,並無分別。 |
他又聲稱,佔領運動參與者一早知道行動犯法,並準備接受法律制裁,不需法庭判決再做提醒,但當談及拒遵法庭禁令的刑責時,何俊仁竟指違反禁制令與違反公安條例效果一樣,並無分別,“現時沒必要建議或呼籲任何人離開……抗命者有自由意志決定去留。”但實際上,違反禁制令等同藐視法庭,罪名比違反公安條例更為嚴重,何俊仁再次涉嫌誤導公眾。
戴耀廷:公民抗命對法治衝擊有限
人民力量陳偉業則指,旺角佔領人士吳定邦和霍偉邦已經入稟就裁決提出上訴,並要求法庭就違反禁令人士將遭民事或刑事監控作出解釋澄清及提供指引,料在今早會處理是否接受。他批評原訴人向法院提供的部分證據屬虛假,聲稱受佔領影響人士損失未必形成“獨特影響”,又指部分小巴路線因佔領加價,收入反增,認為法庭未核實原訴人的證據,有嚴重法律錯誤。
學聯副秘書長岑敖暉昨晚表示,公民抗命並不會因為禁制令而撤退,會繼續留守,被警方拘捕時亦不會反抗。“佔中”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則在報章撰文指,民事禁制令的強制力,相較刑事法律賦予警方的權力,間接及弱得多,能化解現時僵局的機會也不會太大。他又聲稱,公民抗命者是在特定的情况及符合特定的條件下才會不遵法院的命令,目的只是“單純地希望透過公民抗命的行動去推動法制能更符公義”,又指公民抗命對守法意識的衝擊很有限,若將公民抗命者視為不遵從法律或法院命令,嚴重衝擊法治或守法精神,是忽略了法治的多層意義和公民抗命的本質。
黎棟國:警方準備好協助執行禁令
代表的士團體申請臨時禁制令的亞太法律協會會長鄺家賢指,法庭最快今日會為臨時禁制令蓋印,待完成所有程序後會登報,最快要到本週五甚至下周初才能移除佔領區的障礙物。她又說,有意協助清除障礙物的市民,必須取得當事人的書面委託,否則可能在行動期間誤觸法例。對於上次處理臨時禁制令時遇到較多抵抗,鄺家賢表示,期望佔領人士清楚違反禁制令的後果後,採取合作態度。
另一方面,保安局局長黎棟國昨日在立法會表示,警方已準備好配合執達吏執行禁制令,但目前不可以透露行動細節,呼籲仍在佔領區的市民配合警方隨時採取的行動。據了解,香港律政司、警方高層、執達主任及入稟申請人日前舉行會議,商討如何成功協助執達吏採取行動,考慮的步署包括羈留安排、將被捕人士移交法庭及警力等。同時,考慮到金鐘中信大廈外的佔領區相對比較旺角的佔領區容易處理,相信警方會採取“先易後難”執行禁制令清除障礙物。
香港高等法院在10月20日頒布了臨時禁制令,禁止非法佔中人士霸占旺角道路和阻塞金鐘中信大廈出口,10月27日延長禁制令。香港高等法院在11月10日再作裁決,延長禁止堵塞旺角和金鐘中信大廈的三項臨時禁制令,同時指示執達吏協助申請人清楚障礙物,並在有需要時要求警方協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