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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指,中央是香港民主最大的推手。(中評社 李仕奇攝) |
中評社香港4月12日電(記者 李仕奇)清華大學法學院院長王振民昨日在出席一個有關《基本法》的論壇時表示,一旦香港的法治被摧毀了,不管有沒有民主和普選,香港的前途將非常令人擔憂,因此“千萬不能在發展民主的過程當中把《基本法》和法治給破壞了”。
王振民又指,香港社會在討論民主的時候,要珍惜香港的法治傳統,香港過去沒有民主,回歸前沒有民選的議員,“沒有民主日子還是可以過的,但是香港如果沒有法治,法治被摧毀了,可能得不到民主”。
香港特區政府與泛民主派在《基本法》中有關政改的條文中存在多處分歧,特別是對第45條有關“循序漸進”達至普選、“有廣泛代表性的提名委員會”的解讀爭論多時,而泛民主派也屢次提出“公民提名”符合《基本法》,遭到各界人士辯駁。中國社科院上個月發表的《中國法治發展報告(法治藍皮書)2015》曾指出,為爭取“真普選”的“佔領運動”讓人十分擔憂香港優良的法治傳統有可能會受到嚴重侵蝕,香港特區2014年落實《基本法》充滿了挑戰,法治面臨最嚴峻考驗。
“坦白來講,在擁有兩千多年人治歷史的國家,實行法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王振民表示,中央和內地地方政府的關係,其法律化程度非常低,基本上中央說幹什麼就幹什麼,地方政府沒有自治權,但是在處理香港問題上,中央制定了《基本法》,使得“一國兩制”政策不因領導人的看法而改變,表達了堅定的法治信念。
他強調,不僅特區政府依據《基本法》施政,中央也要依據《基本法》處理香港事務,《基本法》就是中央和香港治理香港的法治文件,只有“得到全面貫徹落實,對香港的普選和未來發展就會永遠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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