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學良認為,從法律上處理事情一路下來其實是很簡單的,但就體制上言,“中華民國”在法律上的名分其實是非常清楚的。他說,法律上頭有個政治,政治上頭還有經濟與社會。在社會科學的四大體系裡,其實法律是最下位的。
鄧學良補充,制度建構下來一定是經過政治上的協商折衝,而經濟面的最適調整一定要回應社會所需,台灣現下三天兩頭就有吵鬧,其實應該要從最根本的地方討論,也就是從社會層面上去看。“教育部”修改課綱也還是在法律的體制之下。台灣今日的地位要不是還有個“中華民國”,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鄧認為,修改課綱本身並無任何違法或“違憲”的問題。
他指出,獨派總認為從中原來的文化是“外國史”!至於他們為什麼會認為是“外國史”,恐怕得從1642年的明鄭時期開始講,不過這些太複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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