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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妥適解決在大陸台灣居民參政議政問題
http://www.CRNTT.com   2017-10-10 14:41:05


  中評社香港10月10日電/在中共十九大召開前夕,台灣省代表團中有一名黨代表盧麗安是在台灣高雄出生成長,而非“台二代”以至是“台三代”,引發熱議。有評論分析指出,盧麗安被選為中共“十九大”黨代表,代表她或將成為未來中共對台統戰的試點人物,企將台灣人引入中共政治組織,用以推進、強化兩岸經濟與社會“融合發展”。這當然觸動了蔡當局主管兩岸事務的陸委會的敏感神經,聲稱要調查,是否觸犯《兩岸關係條例》。但後來在了解到盧麗安已經加入了大陸籍之後,亦即沒有觸犯《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之後,又表示尊重盧麗安的選擇,不過又“補充”了一句,謂還要了解她是否已經撤銷了台灣的戶籍。其實如同當初聲稱盧麗安可能觸犯《兩岸關係條例》,卻“假裝”不知她已經是大陸籍居民一樣,這句“多餘的話”也是“假裝”不知大陸方面的戶籍規定。——凡是取得大陸地區戶口的港澳台居民,其原有的港澳台戶籍身份即同時消失,作為主管兩岸事務的陸委會,是不應連這基本常識也不知道的。

  澳門新華澳報今天發表富權的文章說,實際上,就在今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國共產黨全國台灣省籍黨員代表會議在北京以差額選舉方式,選舉產生了台灣省出席中共十九大的代表,其中包括盧麗安之後,七月十三日,《南方週末》發表了盧麗安題為《謝謝陸先生》的悼念文章,在感嘆“如果不是陸穀孫老師同意聘任我,我是無緣到復旦大學外文學院任教的。陸先生‘賭’了我,我‘賭’了我的人生”之餘,也透露她於二零零一年第一次“申請回台探親”時,“有繁瑣的表格需要單位簽署”,“這,對於我,又是聞所未聞的事:要回家看父母,還要單位批准?”這就已經顯示,她已經不再具有台灣戶籍,在加入大陸即時,所有台灣地區的身份證明文件都已上繳或銷毀,因而返台探親時,必須按照大陸居民的程式進行申請。就此,《兩岸關係條例》規範台灣居民在大陸行為的條文,對她不具任何法律效力,反而是規範大陸居民涉台方面的條文,適用於她。

  十九大開過後,就是醞釀新一屆全國人大、全國政協,及地方省級人大、省級政協換屆的操作了。實際上,作為全國政協的參加單位,更是全國人大代表中必會含有其代表人物的各民主黨派及人民團體,都在近期召開換屆會議,選出新一屆的領導班子,就是為了對接適應新一屆全國人大、全國政協的常委會組成人員的安排。而在全國人大中,有台灣省代表團;在全國政協中,台盟和全國台聯則是參加單位。在《告台灣同胞書》發表前,全國人大的台灣省籍代表,及全國政協中的台盟委員,基本上是在台灣出生人士,但卻是在一九四九年之前奔赴大陸參加革命。而兩岸開放後,也有台灣出生的人士,經各種途徑回歸祖國參加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因而就有黃順興、林毅夫、陳雲英、黃植誠、範增勝、林明月等人,當選全國人大代表(其中黃順興還當選為常委會委員),或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委員,以至是當選中共中央候補委員。但在近年,則相對較為少些,現在又“出了個盧麗安”。其實,她早就已經是上海市政協委員,估計在明年初,她極有可能由上海市人大選舉為全國人大代表,或是以全國台聯的途徑,獲邀請出任全國政協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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