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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審查藍綠“立委”連署提案的“宗教基本法”草案,因爭議過大,黃昭順以內政召委之名,23日臨時取消議程,讓草案無法付諸審查。(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0月24日電(記者 倪鴻祥)“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原訂今天審查中國國民黨“立委”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及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提案“宗教基本法”草案,由於條文爭議過大,黃昭順以內政委員會召委之名,23日臨時取消議程,草案無法付諸審查。與宗教界關係深厚的王金平選前力推此案,藏有選舉精算,最終被綠委所砍掉。
“宗教基本法”草案除了藍委王金平、黃昭順、馬文君與綠委林岱樺4人提案,參與連署者包括國、民、親、無黨籍等32名“立委”,總共有36人共同提出,超越藍綠。外界批評質疑,民進黨新潮流要角、綠委段宜康也重批之後,民進黨團表態反對,許多綠委隨之撤簽。
草案令外界詬病的地方,在於條文所謂的“聖俗分離原則”,即法院不得調解干涉教務事項及人事任免;明訂“宗教自主權”,即政府機關不得限制宗教活動,宗教團體人事和財務管理享有自主權,不受民法等及有關公益團體及財團法人主管機關監督,政府不得強制要求宗教團體遵守民主與公開之原則。換言之,即主張宗教凌駕於法律之上。
宗教透過信仰擁有大批信徒支持,也常透過力量支持候選人,因此連公權力都難撼動,如果“宗教基本法”草案順利通過立法,往後宗教人事、財政不受政府法律監督、管理,等於國中之國,候選人更容易獲得宗教的奧援,解決所有競選所需。
若從政者昄依宗教,或兼任、退休轉任廟公、寺廟管理委員會或宗教團體幹部,都可藉“宗教自由”之名,擺脫世俗與法律的規範。講白了,就是公然違法也無法受“國家”法律制裁,無異給貪官污吏、賄選舞弊大開方便之門。
另一方面,全台各地存在許多違法使用農地、佔用公有地的宗教建築,它們都和違建工廠一樣面臨《國土計劃法》2022年全面實施的“大限”威脅,若宗教團體建築物可以不受建築法限制,除了讓現有宗教違建就地合法,未來也將後患無窮。
如果藍綠“立委”聯手在年底縣市九合一選舉前通過三讀、實施,只要能和宗教沾上邊、有關係的候選人都可獲利。綠營具有高度政治敏感,嗅到外界反對聲浪,臨時表態反對、綠委逐一撤簽;藍委基於王金平領銜提案,未及時撤簽,因此揹上黑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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