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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瑜。(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11月29日電/九合一大選選前一天,網路瘋傳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候選人韓國瑜14年前開車撞死人的消息,韓國瑜也在勝選之夜接受媒體訪問,坦承確有此事,但對細節不願多談,表示“已受到法律該有懲罰”。最近判決書也曝光,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處韓國瑜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國民黨“立委”許淑華今天上午表示,韓國瑜對這件意外心中坦然,當年也沒有逃避責任;而對手陳其邁陣營沒有在選舉期間,把這分資料拿出來,她非常肯定陳其邁的作法。韓國瑜並非肇事逃逸,也沒有逃避法律責任,法院也作出判決,他也和家屬達成和解,回想起這件事情,雖然非常難過,但他心裡非常坦蕩。
韓國瑜今天下午3點半將在國民黨高雄市黨部受訪,並說明此事。
根據《壹週刊》報道,該起車禍是發生在2004年1月3日晚上10時50分,韓國瑜駕車載妻子李佳芬,行經西螺新社路和興農西路口時,擦撞沒重機駕照的黃姓男子所騎重機,當時時速90公里(速限50公里)的重機倒地滑行,後座乘客白姓男子因顱內出血,送醫急救8日後不治身亡。重機雖無照又超速,但韓國瑜仍在2006年10月,遭雲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2年。
根據週刊報道,死者白男的母親表示,車禍當天是女兒喜宴,全家從嘉義到西螺喝喜酒,幼子白男和表弟去續攤,表弟帶白男去找友人黃男。白母說,“黃男跟我小孩才第一次見面,沒想到就出事。”白母表示,醫療期間,韓國瑜未現身,曾託妻舅致電,表達探視意願,但被她拒絕。白男大哥則說,後來2次調解會韓都沒來,只派代表出席,調解未成後才訴諸法律。
最後韓國瑜的岳父母出面,白母拿車禍現場照片給他們看,說白男死後還留下一個3歲女兒,她要把孫女養大成人,他們才同意多出一點錢和解,由於白男出殯時,韓未包奠儀,當時韓的岳父得知此事,還再把白包補上。
對死者家屬說法,韓國瑜透過媒體顧問潘恆旭表示,第一時間將傷者送醫,但非常遺憾未能救回機車後座的死者,造成他和死者家屬一生的遺憾與傷痛。
潘恆旭強調,韓國瑜到法院開庭,全照事實陳述,表現出完全負責的態度,在自己經濟能力許可範圍內,給予對方最大的慰問金達成和解。至於其他家屬說法和車禍細節,潘則不願回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