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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3月8日電/“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認定婦聯會是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385億元資產,婦聯會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撤銷黨產會處分。根據台媒報道,合議庭昨日審酌後認為,黨產會引用“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做出的處分,違反“憲法”保障人民的財產權,有違憲及侵犯司法權之虞,決議聲請“釋憲”,裁定全案在大法官就“釋憲”作成解釋公布前,停止訴訟。
黨產會發布新聞稿表示,會積極準備“釋憲”爭取大法官認同;針對婦聯會名下的資產仍會就來源依法繼續調查,以維護國家利益,不受單庭法官心證的阻擋而減損。
這是繼國民黨中投、欣裕台的黨產行政訴訟後,北高行再度停止黨產案訴訟的審理並聲請“釋憲”。
合議庭聲請“釋憲”主要理由是,黨產條例的立法,是以過去威權體制下,以黨領政致黨國不分時代的現象,而有特別立法處理政黨黨產的必要性為出發點。但就“憲法”保障財產權而言,人民對財產權擁有完全依其意志使用、收益及其他形成的權利,國家機關不得任意剝奪,黨產條例所架構系列規範限制,任意將一個權利主體擁有的財產權恣意剝奪,如剝奪附隨組織婦聯會的財產權,破壞了財產權歸屬的正當法律程序。
合議庭也指出,政黨的存續保障,應屬“憲法”保留,政黨政治是“憲法”第一條、第二條所揭示民主憲政國家的重要內涵,關於政黨財產的移轉、禁止等事項,對政黨存續有重大影響,由僅具法律位階的黨產條例予以規範,顯然違反“憲法”保留;此外,黨產會經由聽證程序,作成處分禁止、移轉政黨及附隨組織的財產,侵犯司法權,違反權力分立及正當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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