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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流化聯盟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訴請“衛福部”6月底前提供足夠的疫苗供人民施打。(截自家庭主流化聯盟臉書直播) |
中評社台北5月31日電(記者 倪鴻祥)台灣疫情擴散但疫苗短缺嚴重,疫情指揮中心開放地方政府及企業採購但限制條件多,引起民怨。桃園市議員舒翠玲、家庭主流化聯盟召集人曾獻瑩今上午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訴請“衛福部”應於今年6月底前進口足量的疫苗並盡速施打,也希望北高行政法院考量此案的急迫性盡速開庭審理。
家庭主流化聯盟召集人曾獻瑩曾任下一代幸福聯盟理事長,2018年推動“婚姻定義” 、“適齡性平教育”、“同性伴侶專法”等三項公投案均經人民公投獲得通過。他與桃園市議員舒翠玲,上午在律師陪同下到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並在法院外進行直播記者會,3人並分開站以符合社交距離。
舒翠玲表示,今天會站在北高行政法院外,就是“憲法”規定政府負有保障人民生存權的義務。但現在看到確診數、死亡數每天都不斷地在成長,基層民眾恐慌感也不斷增強,希望有足夠且有效的疫苗儘快施打。
舒翠玲指出,“衛福部”2月公布疫苗接種計劃明訂65%接種率,換算疫苗數應備妥2990萬支疫苗。但“衛福部”雖公布採購莫得納疫苗505萬支、AZ疫苗1千萬支,COVAX平台476萬支,本土疫苗目前抓了2千萬支,實際上到貨卻只有71萬支AZ疫苗與15萬支莫德納疫苗。因此希望透過司法程序讓“中央政府”有所作為,開放地方政府及民間企業採購,不要刁難。
曾獻瑩表示,人民正被迫面對生命消逝恐懼,政府官員卻在爭取疫苗上抱持消極、怠惰的態度。不僅對區區數十萬劑數量的疫苗感到自滿,甚至對於宗教慈善團體,企業家所捐贈的疫苗,設下繁瑣的申請程序、原廠直送等條件,而將拯救人命的機會,拒之門外。
曾獻瑩指出,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51條規定,政府在傳染病發生時本來就可以緊急專案採購疫苗,只要向民眾說明相關風險,並於半年補齊相關文件並完成檢驗即可。但政府卻捨此而不為,令人民情何以堪,因此期望透過行政訴訟,讓政府沒有推託、猶豫的餘地,訴請“衛福部”應於今年6月底前進口足量的疫苗並盡速施打,並希望北高行政法院考量疫苗取得的急迫性,能盡速開庭審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