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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去年7月行使“監察院”人事同意權,國民黨因反對陳菊出任“監察院長”,破壞投票票匭等,遭“立法院”要求要賠償。(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8月4日電(記者 黃筱筠)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去年7月因杯葛“監察委員”人事同意權案,以噴漆及鎖鍊破壞議場,積欠新台幣41萬餘元賠償費用,經“立法院”7次催討,還沒有繳清。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受訪表示,國民黨難怪黨運愈來愈差,原來就是欠錢欠過年。泱泱百年大黨,去年的欠債黨主席說要負責,結果“立法院”催繳7次,竟然賴帳不繳,以前民進黨、時力當在野黨,都有按規定付錢。
他也說,現在國民黨41萬元費用竟然付不出來,真是可悲呀。
“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受訪表示,“立法院”仍希望“溫和處理”,當時的國民黨團總召林為洲也承諾會賠償,但換了總召,好像又不一樣。 |